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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警报”再次向原料药生产企业拉响
Category: 行业动态
Date: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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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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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制药网 行业动态 】随着采暖季来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大。11月6日,工信部、环保部、国家卫计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医药企业2017~2018年采暖季错峰生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6省/市“2+26”个城市(注)相关部门做好医药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工作,医药企业涉及 原料药 生产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排放工序的,在采暖季(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省级政府部门批准。     环保“警报”又一次向原料药生产企业拉响。但今年与去年不同的是,政策对易短缺药品给予关照,并且对于已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如期完成VOCs治理改造的企业,或不被纳入错峰生产方案。      拉响环保“警报”     事实上,早在今年3月,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及北京、河北等6省市人民政府就联合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该文件适用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的“2+26”个城市,强调要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在全国率先开展医药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面推进医药等行业的VOCs治理。今年8月出台的《方案》,首次提出京津冀环保双降15%的目标,即2017年10月~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其任务之一就是推进重点领域VOCs治理,对医药等行业进行VOCs综合治理,要求各地要在今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并将其纳入各地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业界观察人士表示,在京津冀地区特别加强对医药企业的环保管控,源于在该地区聚集了相当数量的制药企业,尤其是石家庄地区,原料药生产较为集中且规模较大。而近年来石家庄地区地下水资源紧张、空气污染严重,与此不无关系。      严格VOCs治理     VOCs包括烷烃、芳香烃类、烯烃类、卤烃类、酯类、醛类、酮类等,其中近一半物质对人体有明显毒性。此外,VOCs排放还对空气中的PM2.5浓度有“贡献值”。而采用发酵工艺进行生产的原料药企业,是医药行业VOCs排放大户。据健康网研究员周健介绍,目前绝大部分原料药企业排放的废气不达标,需要进行工艺改进和设备更新。     “原料药企业所产生废气中的VOCs主要来自化学合成中的有机溶媒。企业使用的有机溶媒种类多、数量大,在运输、灌装、使用过程中易发生洒落和挥发。VOCs无组织排放点源多,难以收集再利用,有的企业年挥发量可达600吨。而有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混合多种溶媒,因治理设备的购置资金和运行成本较高,部分企业不加处理就将其排放。VOCs治理困难,因为它不仅会挥发到大气中,还会渗透到土壤里,影响期长,气味持久。”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环保项目专家张道新说,考虑到不同人群对VOCs产生的刺激气味耐受性不同,制药企业要在达标排放的同时将VOCs对人们的影响降到更低,就需要引进更高层级的治污设备,治污成本也会进一步提高,这也是困扰企业的问题之一。     科伦集团旗下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宁生物),在绿色环保技术上的多年探究和持续投入,验证了VOCs治理的困难程度。其环保负责人告诉记者,建厂之初,川宁生物在废气处理上采用了制药企业惯用的工艺,但未从根本上解决废气问题,废气气味影响了周围居民生活,企业由此开始寻求改进方法,尝试使用尾气收集和化学洗涤系统治疗,并于2015年引入日本进口的分子筛和疏水性活性炭协同处理工艺技术路线,使净化尾气出口VOCs在1ppm以下,一举解决了困扰企业多年的抗生素生物发酵尾气特征异味治理难题。     “优化工艺后,川宁生物能做到在废气排放前对废气进行收集并净化,极大地减轻了废气对环境的破坏和对人们生活的影响。这种做法是应该提倡的,但成本很高,多数企业难以承担。所以我们也提倡将原料药企业集中在工业园区内,废物集中排放,集中治理,以降低相关成本。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要的环保投入和工艺优化是省不掉的,这是企业必须要面对的现实。”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执行会长潘广成说。      政策更加科学     令业内欣喜的是,此次《通知》尽管严厉却不再是“一刀切”,对于易短缺等药品的生产给予了“特别关照”。     记者看到,《通知》近一半篇幅围绕保障易短缺药品供应展开,要求各地要及时将相关信息材料报省级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或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临床用药需求等情况,综合考虑短缺药品监测结果、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急(抢)救药品以及其他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等方面的因素,对按规定原则上应实施错峰生产的原料药品种,提出供应保障建议。各地工信部门要会同其他部门,根据卫生计生部门的供应保障建议和本辖区原料药生产现状,提出由于民生需求确需生产的原料药品种,经报省级政府批准后,可以在采暖季继续生产。同时,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医药工业的运行监测,协调解决错峰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秋冬季药品使用的监测。而对已按照《方案》如期完成VOCs治理改造的医药企业,《通知》中并未提及。通过查询《方案》记者发现,多省市在2017年10月基本完成重点行业VOCs整治工作安排中,已将制药企业列入,其中北京21家,石家庄55家。     “医药经济发展到现在,转型绿色发展已势在必行,粗放式发展模式已不可为继。工业污染的治理要从末端治理前移,这既是为了降低污染的严重性、减少治污成本,也是为了守护好我们的碧水蓝天。”张道新说。     (注:“2+26”城市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     原标题:四部门联合发文治“霾”京津冀原料药企业仍是整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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